Tuesday, October 03, 2006

民主怪相

我是支持民主的?為甚麼要這樣表態?這是因為以下我要說的是民主的壞話。

是香港社會政治意識的提高,或是九七過渡期,香港人期望建立民主政制,以保障將來的自由,無論原因是甚麼,民主已成為香港最熱門的話題之一。在不少人的心裏,民主是政治制度裏最理想的模式,因為只有這個模式,才能使為政者真正向市民負責。

縱使香港的政制與真正的民主仍有大段距離。不過,選擧已成了近年流行的政治文化,而民主的核心內容就是選擧。在這個如此雛形的民主實習裏,我們已可以看到西方在實踐民主制度時出現的弊病,已陸續在香港登場。

以區議會為例:錢,是選擧活動的重要因素,候選人能否為選民認識,就要看宣傳的攻勢是否凌厲;而要有强大的宣傳,就要有錢,但法例規定區議會候選人的宣傳經費是三萬元,如何超越這個數額,使自己的宣傳能發揮更大效力?最常用的方法是聯繫地區的居民協會、街坊會或是大厦的互助委員會,以它們的名義擧辦各項活動,例如旅行、晚宴;邀請選民參加,自己則成為了受邀的座上客。當然,這些活動的經費就要由候選人「幕後」贊助了。

那麼,為甚麼街坊會和大厦的互委會要與候選人合作?是否他們贊同候選人的政綱?這個因素固然不能完全抹殺,特別是候選人若是上任區議員,他們的政績或許得到街坊的認同。但香港的政客一般沒有明確的政綱,而議員們的政績,一般也沒有人花時間去監察,只是每年選擧由競選連任的候選人自說自話。是以,相信「利益關係」也是街坊會和互委會與候選人合作的原因。

中大社會系講師鄧龍威曾慨歎,區議會已成為一個利益關係集團,一些區域更是由一個家族所壟斷。區議會內有同一公司的老闆和雇員,一所學校的校長和老師,再加上街坊會主席,他們私相授受,安排自己人馬加入地區的委員會,使自己獲推選成為主席,又爭取一些與本身利益有關的事項;如增設小巴路線,而自身卻又是小巴商人。區議會亦有權撥款給地區的街坊會或互委會擧辦活動;於是區議員和地區街坊領袖就是組成了一個利益的網絡。

屯門區議會就曾出現過這樣的個案,一名候選人得到三料議員的支持參選,他是屯門一家旅行社的導遊,時常帶團到澳門,過去曾向區議會呼籲開設航線由屯門碼頭直達澳門,他承認,這次參選是為了要推動這個計劃,若能成事,不但他的旅行公司受惠,就連三料議員在屯門碼頭的物業也會得益。外傳這位候選人其實是三料議員的雇員,但他否認了。

除了是利益的問題,議員的質素和參政動機都直接影響了民主的落實。無可置疑,有的議員熱心公務,一心為市民服務,不過也有一些議員的參政目的是「撈油水」,即搾取地區利益,或是提高知名度以助本身生意。一位深水埗候選人就曾說能否獲選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對他的補習社有宣傳價值;也有人藉此與官方拉上關係,以後可以好辦事;甚至有大埔區的區議員,挾議員銜頭在該區內從事「放數」(即高利貸)活動,以威脅借款人,不還錢就會惹上黑白二道的麻煩;當然也有些參政者希望藉此踏上政治的青雲路,得到政府官員的賞識,上報中央,委任他們做一些諮詢委員會的成員。

這些懷著私心的參政者,一般沒有為社區辦事的熱誠,他們隨大隊表態,參與接見市民計劃。為了討好選民,只要是選民反對的事情,不論是多麼不合理,他們都例必反對,是以在自己的選區內興建精神病患者中途宿舍或是弱智兒童學校,區議會必然不會接受,而社會少數人士的利益得不到重視,甚至是他們的權利也受到議員們以「民意」的高尚藉口所拒絕。

議員們除了要討好選民外,也要討好政府官員。他們深諳政治的藝術,知所收放。當接到一些較富爭議性的議題時,他們會向政務主任探聽口風,看看政府的立場屬硬屬輭,如果還有商量餘地,就大肆活動,否則,就稍為提出憂慮,便通過議案,區議會成了一所「政治騷」的表演場地。

當然,議員的質素也是問題,一些議員天資為魯鈍,但又不願花心思和時間,對於不甚了解的細節總是向政府官給投出「信任票」,但這些細節通常是問題的核心,議員們常以自己不是專家為口實,讓官員們輕易的溜過去。

上述的現象絕對不是因為香港缺乏民主的經驗所致,就算是老牌民主國家也有類似的情況。我絕對不是因為針對美國才拿她作例子,而是美國的名字已差不多與民主等同。

金錢與美國政治已結下不解緣,要做參眾兩院的議員,就先要得到所代表的州的市民支持,州當然比我們的區要大上不知多少萬倍,所需要的經費難以想像,全國性的總統選擧就更不用多說了。所以美國的政黨都需要極大的金錢支持,財團就成了政治影響力極大的利益團體,曾任參議員的保爾斯班路士(Boies Penrose)公開地向財團人士說得直截了當:

「我相信分工合作。你們把我們送到國會,我們立法使你們賺錢。從你們的利潤中,你們捐款支持我們的競選,把我們再送回國會,通過更多法律使你們賺更多的錢。」
現時對美國國會最大影響力的是美國商會和一個名為圓桌商業(Business Roundtable),成員都是美國的大企業,他們所推動有利於本身的法案,他們鼓吹的法案中,有超過五成由國會通過成為法律。

曾任多位參議員和總統作競選經理的約翰.肯尼斯.蓋伯瑞斯(John. K. Galbraith)就曾如此說:

「我們的選擧制度賦予投票人,而毫無疑問的,也是將權力賦予金錢。人民是很多,富翁卻很少,問題是想發展政治抱負,非有大量金錢不可。於是富翁的音量就比一般人大,而這也就是他們的意見常被誤認為是公眾意見的原因。」

事實上,影響國會訂立或廢除法案的,是一班圍繞著他們的「說客」(lobbist)。這些說客為數超過一萬五千多人,平均每一位議員就有三十多個說客打他的主義。據估計,花在遊說政客的總金額每年達二十億美元。可想而知,金錢對美國政治是多麼重要。

國會議員的利益衝突不用多說都可以想像得到。美國國會的主要活動單位是各委員會,若一條有關草的法例,就會交由負責煙草的委員會研究和通過,通常委員會通過的法例,國會是不會反對的,於是議員們就設法進入與他們本身利益有關的委員會。
一些卸任的議員若曾為財團出過不少力,他們退休後通常被商會的遊說集團高薪聘用,因此華盛頓流行稱這為「遲來的賄賂」。這些卸任議員除了熟識議事方式,還擁有一個特權,就是終身可以訪問議會和議員休息室,這就方便他們進行遊說工作了。
議員們當選後最關注的問題是他能否連任,要連任就得要有好表現,而好表現的意思就是為自己代表的州盡量爭取利益,於是出現了一些極荒誕的情況;為一個人口不及三萬的小鎮花一億多美元建一條高速公路;由於測定氣候技術進步,氣象局要求關閉一些山區的氣象站來節省公帑,但該州議員極力反對,因為關閉氣象站會導致當地少數人失業,於是國庫要每年多支出三十一萬美元;聯邦政府花了一億美元蓋了一個水壩,受益者只有八十八位地主……就是這樣,美國國庫花了不少「冤枉錢」,而美國的財政赤字實在與議員們胡亂花錢不無關係。

議員為了討好選民實在無所不用其極,國會議員時常收到選民要求服務的信件,他們都請了專人負責覆信;一些很瑣碎的小事,如要求索取農業部發行的小冊子、申請護照,都會要求議員代辦,議員們通常都會把信轉到有關部門,由於政府部門以處理議員轉來的信件為第一優先,這些人就可以「打尖」而不用排隊。議員們不單如此小心處理選民的要求,他們還要求幕僚們(香港稱為助理)注意選區的各種動態,包括結婚、生日、死亡、大學選美等消息,以致可以寄上賀卡或慰問卡。一些國會議員還會隨身攜帶選州內最具影響力的數千人的電話號碼,輪流地致電問候他們。於是議員們花了大部分的精力服侍選民,而研究法例的時間就所餘無幾了。

美國國會的荒誕現象還有很多,問題不一定出自民主的制度本身,因為任何的制度,只要是有人在其中活動,就必然會產生利益的關係,而人就會利用他的小聰明往罅隙裏鑽營,共產制度又何嘗不是如此!民主畢竟仍然是可取的,因為它保留了一個最重要的機制,就是能夠更換壓抑人民的政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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